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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坯房不“毛坯”?肇庆一男子遭遇交楼麻烦,律师:应按照合同和约定履行!

来源:来源:肇庆市广播电视台作者:时间:2018-11-28

  近日,市民黎先生致电《民生007》说,他在城区星弘誉景花园买了房,合同约定开发商要交付毛坯房给业主,但当黎先生去收楼的时候,却发现这间房屋已经不是毛坯房了,对房间的装修和后续施工带来影响,记者去了解过。


被“PS”过的毛坯房?

  黎先生的房子是在2017年7月买的,当时开发商承诺交楼时是毛坯房,但当黎先生收楼的时候,却发现该房屋的地面已经铺了砂浆,大部分墙面已经搧了灰,房间已经不是当初开发商承诺的“毛坯房”了。

  黎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购房合同,合同中提到该房屋毛坯房的收楼标准:内墙约定为水泥砂浆批荡、粗面,地面为原混净土地面。

  黎先生与开发商的人员沟通过,开发商方面告诉他,不管收不收楼,就是这样交楼的。但是因为房间地面铺了一层砂浆,在收楼后装修预埋水管、电线槽的时候就要重新把地面挖开;另外,墙面搧了灰,不符合业主的装修要求,也要全部刮掉重新搧一次,无形中是增加了业主的装修费用。黎先生表示,希望开发商能把地板和墙面恢复到原来毛坯的样子。

销售人员和业主各执一词

  随后,记者到该楼盘销售部了解情况,销售人员跟记者说,开发商原来准备将这层房屋装修为样板房,但是后来改变了方案,所以已经进行过一定的施工,但是在售楼的时候,销售人员都会跟买房业主说清楚的。

  但黎先生说,销售人员并没有与他说提及样板房一事,也没有说是按样板房的基础装修交楼。

  销售人员和业主各执一词,究竟事情要怎么解决?

律师这样说↓↓

 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韩伟华律师表示,买房后,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交楼及验收的。如果双方在签定合同后又有其它约定,那当然是按照最新的约定来作为交楼的验收标准。现在双方说法不一样,就要看证据了。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有新的约定,而交楼房屋不是毛坯房标准,有其它加工的情况或者需要修复等,就要还原到毛坯房的标准,相关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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